2013年03月,里兆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完成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成为首批通过备案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今后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下列商标代理业务:
1. 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续展、转让、补证、质权登记、许可合同备案、异议、注销、撤销以及马德里国际注册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主管的有关商标事宜;
2. 代理商标注册驳回复审、异议复审、撤销复审及注册商标争议案件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有关商标事宜。
当然,亦可从事以下无需备案即可从事的商标代理业务:
1. 代理其他商标国际注册有关事宜;
2. 代理商标侵权证据调查、商标侵权投诉;
3. 代理商标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4. 代理参加商标纠纷调解、仲裁等活动;
5. 担任商标法律顾问,提供商标法律咨询,代写商标法律事务文书;
6. 代理其他商标法律事务。